韩国吃狗肉犯法吗?
以前没有养狗狗的时候,吃不吃狗肉对我来说无所谓,不管是不是宠物,对我没什么影响。 后来养了萨摩,发现他特别爱吃肉,尤其爱吃猪排骨和鸡翅膀,有一次家里来客人,我拿鸡腿给他的时候,他说“不,我是犬”。呵呵,从此对狗肉的态度来了个大转弯。 从那时起,只要看到关于狗肉的新闻,都会点进去看看,心情非常沉重。 我不是爱狗人士,但我不想让别人伤害我的狗狗。
前几天又看到了关于韩国狗肉的新闻,说是在韩国吃狗肉是违法行为,要判刑的。我很奇怪,怎么又跟韩国人有关了呢?打开百度输入韩国狗肉,出现的结果让人很气愤! 有人在知乎提了这个问题,下面有很多答案,但是让我觉得可笑的是有一个居然还写了这么一句话 “.......就算别人有吃狗肉的习惯,可是现在社会风气已经是有人把狗当作孩子一样看.......” 好像他/她不知道,在西方许多国家,人们都把熊当成人看待………
话说回来,无论怎么样,还是希望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吃狗的人存在。如果非要吃的话,就请吃人工饲养的狗,别吃流浪狗。 如果有一天,连吃狗都要犯罪;那么请问,谁又来保护我们人类呢?
韩国对吃狗并不加以禁止,韩国法律仅规定杀狗的方法,禁止用活煮等过于残忍之手段屠杀,以保护动物为目的的团体皆从事提倡禁止活煮运动而非提倡禁止食用狗肉。根据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的资料显示,在2008年韩国屠狗数量为23万只,在2009年为20万2000只,但与人口数相当的美国在2009年屠狗数量达1000万只以上,屠宰的宠物狗大部分是被持有者因照顾困难而送至宰杀处或走失后被作为迷途走狗而宰杀。食用狗肉并不是韩国人的普遍饮食习惯,对于食用狗肉的意见在社会上也分为“野蛮行为和文明对立”的两派并进行着争论。
对宠物犬和食用肉犬区分问题也是韩国社会的讨论话题,如若宠物犬和肉犬要进行区分规定,就存在区分标准的问题和宠物犬有超过该标准体重后是否可以食用亦或全部宠物犬都不能食用的问题。
在2000年代以前,韩国一些地区的农村中存在着在农闲时饲养并卖掉幼犬牟利的风俗。例如全罗南道顺天市一带“养狗村”里,一家一户一般饲养老幼犬7条以上,每年平均收益为500万韩元以上,作为农活的副业而得到收益。但是,2000年以后韩国农村的现代化发展使农闲时间减少“养狗村”几乎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