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暖费什么时候交?
按照往年惯例,10月12日开始收取今年的取暖费。但今年由于热价调整,各小区收取费用的时间可能不太一样——晚一个月或者更久! 因为从9月中旬开始,北京的供热单位就开始陆续向居民邮寄涨价的通知了,提醒居民尽快缴纳供暖费。 不过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办法》里明确写道: “每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为城市集中供热期。” 所以理论上讲,在北京每年的6月至12月都是可以交纳当年冬季的取暖费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法律上没有禁止提前收费的行为,可实际执行中各个小区都有自己的规定。 根据《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里的规定: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应当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并将所登记的用户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接到业主报修时,应予以登记,并在约定期限内处理完毕;对不能处理的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经营单位处理” 也就是说在《条例》中仅规定了“接到业主报修时,应予以登记”,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等到业主报修后才开始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如果物业公司提前开始收取取暖费且不违反合同约定的,视为合理行为,如果业主觉得物业公司存在过度捆绑销售或者强制服务的情况,也可以向房管局进行投诉。 但是,如果在收取暖费时,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不符,那就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了。
当然,您也可以选择不交给物业,直接交到供热公司手里。但是切记,一定要保留好发票,以免被物业以未交暖气费为由,拒绝给供暖。 最后再提醒大家一次,因为今年热价上涨了,所以千万别交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