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中木能生火吗?
“生”在这里做动词,它的含义是“产生、长成”,表示行为的结果,与“助”的意思相近。这个“生”字实际上就等于告诉了我们五行的相生过程和结果:由于“木”的行动能力差,它必须借助土壤(土)和其他植物的帮助才能生长起来;因此“木”“土”“其他植物”三者之间存在着相生关系。 这种生生不已的循环,被古人用一种简单的方式表达出来就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在一定条件之下,因为甲事物的存在而促使乙事物发生实质性的增长或者变化。所以五行相生其实就表达了这样一层意思:因为在某种条件下甲可以促成乙的成长或变化,所以甲乙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是相生。
不过这里的相生是一种广义的概念,不包含有化合的作用(化合属于特殊的生化反应),即不包含“士”(比如水+木——>泥)这种情况。
这里要强调的一点是因为“生”具有“助益、促进”的含义,所以在五行相生的过程中,被帮助的事物的性质一般不会发生变化(因为帮助者不可能无偿付出而自己却毫无所获)。因而五行相生的过程其实是单向的,并且这种单向的传递是有方向性的.如“水生木”———→水生火———→火生土……这也就是说如果甲生了乙,那么无论乙还是丙都必然生丁,然而甲未必就能生出丁来(除非丁自己本身就有水)。
木生火,是指本气旺盛,鼓舞了标气的充盛。如肝(木)气充和,疏泄调达之性有助于心(火)的阳热功能充盛。这里所讲的“木生火”不同于一般自然界的单纯联系或象喻,而是具有我国古代朴素唯物论的系统思维方式。比如肝(木)藏血,肾(水)藏精,精能化血,血受精气的滋养;同时,肝血充足,亦能滋养肾精,所以肾水和肝木是互相滋养、互相生化的关系。由于精藏于肾,血藏于肝,如果把精和血这两种物质比作自然界之水和木,则所谓“木生火”实际是肝血的充足,为心火的充盛提供了物质基础。
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规律。相生即 mutually generative relationship,是指一行对另一行有促进和增强的作用。例如:木能生火,就是说木是生火之源,火是木所生之物。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相生规律说明了五行之间存在着有序的生化过程。
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相生又称母子关系。如木生火,那么木是母,火是子,可以称为木火母子关系,或水木母子关系。五行学说用相生的理论解释脏腑功能活动的生理联系。以脾生肺为例,在生理上,脾将胃腑消化的水谷化生精微,由肺向上布散,肺的功能,又通过散布精微而得到培养,所以说脾为母脏,肺为子脏。运用五行相生规律以指导治疗是:“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