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带明星吸毒?
吴秀波,张一山,柯震东这些人不是被爆出来吸d吗…… 张一山和吴秀波我没关注,所以不太清楚他们第一次出事的时候大家是咋传的! 就说柯震东吧~他第一次出事后大家都觉得他是被“冤枉”的,理由是:他妈的经纪人发微博称:“希望大家给柯震东一个机会……”(原话不记得了,大概意思)
第二次出事是大家看到他在飞机上吸shua……然后被媒体曝光~~
第三次就是前两天的事啦!!他本人被媒体拍到街头吸d…… 其实每次出事的时候,我都特别想知道:“到底是谁带的头?” 因为娱乐圈吸d已经不是一个新鲜事,很多艺人曾被曝出涉d,但大多都没有实锤,所以大家也一直有吸d这个癖好,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理!! 看柯震东这次又被曝出新料后,网友居然都评论说: “这已经是他的习惯了……,” “这已不是第一次了……”
天哪!这是什么三观!! 这些艺人第一次爆出d瘾时大家就忽视了他们的身份,只看到他们是“人”,而不是具有社会性的人类!!
无论是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其提供毒品和吸毒场所,还是本人参与吸毒,并为其它吸毒人员提供毒品和吸毒场所,只要符合以上法定条件,行为人的窝藏毒品罪就成立。同时,如果上述行为人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带别人吸毒如何判刑?
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实施的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毒犯罪,属于本罪的“量刑格”规定的加重处罚情节,适用较重的量刑幅度处罚。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两项以上的上述犯罪行为,依刑法理论,应将数个具体犯罪行为依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
根据刑法关于禁止强迫、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犯罪的规定,构成该犯罪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禁止强迫、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毒而故意为之。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强迫、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强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未成年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以本人吸毒“现身说法”、蒙骗等手段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吸毒的行为;所谓教唆,是指故意唆使没有吸毒念头的未成年人吸毒,或者促使已有吸毒念头的未成年人吸毒的行为;所谓欺骗,是指以提供毒品或者金钱、免费吸毒等欺骗手段,使未成年人吸毒的行为。所谓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儿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