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田怎么灌溉?
提到农业,美国人就有一种优越感。从美国本土的48个州到夏威夷和阿拉斯加,从东海岸的阿帕拉契亚山脉到西海岸的太平洋沿岸,从墨西哥湾沿岸的漫长平原来到落基山区和大平原,从温带到亚热带和亚寒带,各种地质和植被条件使这里成为一个伟大的农业国家。在美国,无论走到哪里都能看见良田阡陌,而支撑这一切的,就是科学的管理和充足的水源。因此,美国的灌溉水田和旱田一样普遍。那么,在土地辽阔、人口不多的美国,灌溉水资源是怎么样被管理利用的,他们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解决灌溉问题的呢?通过实地考察,我对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内布拉斯加州的灌溉现状有了一些直观的了解。
现代化的灌溉制度首先,用水是按计划分配的。在内布拉斯加州,由水资源事务局和各地方水区共同管理地下水,其中,水资源事务局负责制定法律法规,具体执行就全由水区负责。在水资源事务局的资料中,可以看到美国灌溉水的基本来源。目前,农业灌溉用水来源有两种,一种是地表径流,比如水库、湖泊、河流等,另一种就是各种深层地下水。在各水区,水的计划分配和土地的分配关系十分密切,以保证灌溉用水的供应,同时也防止过量使用。每个水区都有自己的供水规定,在内布拉斯加州中北部平原,土地配水的规定有每平方英里25加仑每分钟(1英里=1.61公里,1加仑=4.546升)也有30加仑每分钟,一般不超过每平方英里35加仑每分钟。当然,根据土地的出水量和透水度不同,实际配给的用水量有所不同。有的水区还根据出水量对供水量进行调整,比如有些水区就是根据每年1月的出水量来确定当年的供水量,一旦发现水位下降,就会减少或停止采水许可。在水资源事务局,我看见他们在1970年以前对地下淡水的管理是粗放型的,甚至不需要申请,任何拥有土地的人都可以直接钻井,自己打出水来。从1970年开始,在内布拉斯加州中北部平原的许多地方,地下水已经不能满足耕种灌溉的要求,因此,在70年代,政府开始对地下水进行管理,规定任何打井取水灌溉都必须申请,而且,新申请的用水量必须在分配的用水指标以内。对于已经用水的家庭和农场,政府规定,对原有用水不做任何变更,可以不经过申请直接使用,但一旦需要变更取水量,就必须进行申请。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农场有两口井,分别供应两块地,那么,如果需要变更灌溉区域,就要申请。
现代化的灌溉制度 其次,用水有专门的管理水区。水区是一种自治的管理机构,有选举产生的水区委员,每个水区由土地所有者组成,拥有相应的用水指标。在有些地区,还实行用水配额制和按户分配制,根据1977年通过的“合理和继续立法法案”,只要拥有土地,就应该得到用水指标,以保证正常生产。目前,加利福尼亚州有650多个地方管理的水区,内布拉斯加州有23个水区,各水区都负责对水资源的使用进行管理,管理的费用来自水资源的使用者。有些水区在农业用水的管理上会有一些限制,比如规定用水的时间,限制每家水表前的流量、对超出用水指标的规定额外收费等。这些管理由用水指标的拥有者共同决议,因此有很好的可操作性。内布拉斯加州水区委员是不拿工资的,实行义务管理,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些水区也会给水区委员发放一定报酬。但不管怎样,在任何水区,水区委员都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这样保证了管理的民主性。在水区的管理中,对用水的计量有很高的要求,在美国,所有的水区都必须对用水有详细的计量和评估。在计量方法上,目前还实行老办法,就是在每家灌溉的水表前进行流量测量和每小时流量的估算,从而来计算整年的用水量,计量单位一般为英亩-英尺。有的水区还实行水表登记制,每年要求用水户对水表的运行状况进行登记,并规定,即使打了井,买了泵,不安装水表也不予供水。有的水区还会对水表进行抽查,如果水表不准,将根据误差率,计算该用户上一年的水量,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