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都是戏子吗?
在中国的古代,“明星”指的就是那些皇帝歌功颂德的乐人优伶,汉代乐府的专管人员就是“俳优”,他们是皇帝的高级侍臣,所表演的歌舞和戏剧,也都是“皇帝点的菜”。而“官优”则专为皇亲国戚、当朝显贵服务,他们虽然不与皇帝平起平坐,但由于可以参预演出,也拥有“明星”的特权。普通老百姓所看的戏剧或杂技,就全部使用下九流的“私优”,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戏子”。不管是什么优,也无论是什么戏,都得为皇家服务,“皇家”是明星和戏子的“上帝”。
如今的明星,虽然已不是专为皇帝和官老爷们服务的“戏子”,但在对待他们态度上,还是与“戏子”差不多。人们用“追星”、“星迷”之类的词语对待他们,都透着“上帝”对“仆人”的不拘礼节和玩弄玩弄。当然,与古代不同,除了影视歌小品的明星外,还有体育明星、学术明星、科技明星。然而,体育明星、学术明星和科技明星,却远远没有影视歌小品的明星耀眼和出名。体育明星出没于体育馆或运动场,学术明星和科技明星只活跃在他们自己的科学和学术界,但影视歌小品的明星,却几乎占领了大半个神州。他们在大众媒体上你方唱罢我登场,铺天盖地;他们的影视戏剧歌声“你有张良计,我有锦上云”,占尽风骚。
影视歌小品的明星如此活跃,除了他们所从事的行业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很容易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和欲望外,更重要的,还是人们在他们的身上重新发现和认可了那个已被遗忘的“戏子精神”。什么是“戏子精神”?人们在现实的生活中,为了得到“上帝”的恩赏,不得不“唱戏”和“做戏”,把自己真实的心声和情感,全部交付给了“戏子”,而他们在舞台上高歌猛唱的“戏”,正是大庭广众们所想唱又不敢唱的“好声音”。因此,明星被“大庭广众”当成了在“现实”里自我精神满足的“替代品”或“遮羞布”,并由此把明星当成了可有“所依”的偶像。
现在人们对待明星的态度,与古代人们对待“戏子”的态度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对明星的狂热,已开始对正常的社会生活产生干扰,并使那些喜欢靠“戏子”满足心里需求的人失去了自我。在某种意义上讲,这无疑是一种病态的集体人格障碍,其危害性决不亚于个体的人格障碍。为了自己人格的完善和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人们有必要走出“戏子”精神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