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节怎么来?
为了悼念1942年6月10日的利迪策惨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反对虐杀儿童或毒害儿童的行径。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各国代表愤怒地揭露了法西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屠杀无辜儿童的罪行,表达了广大妇女儿童坚决与法西斯势力作斗争的决心。
1950年3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宣布将每年的6月1日定为「国际儿童节」。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23日作出决定,规定每年6月1日为儿童节;1950年的6月1日是第一个国际儿童节。
1981年,中国大陆正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中第七章对“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中写明,“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订全国劳动者休息休假指导时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并予以严格执行。”
从法律上明确了我国的法定假期——“劳动节五天长假"。其中,“五四青年节”被移除了五一长假,单独作为青少年节日,即每年的5月4号。 而“六一儿童节”也正式纳入我国法定节假日,并且时间延长至一天,即每年的6月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