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神的结局什么意思?
一、河神是什么
河神,是古代中华各民族对河边和水里存在的超人(非人类)的认知,在古希腊和古罗立即有尼普顿和邱比特两河神。埃及和苏美尔也有自己的河神。在其他文明的古代神话里或许有其他水神,不过尼普顿无疑是影响最为深厚的古代河神。尼普顿是众神之王宙斯和尼莫埃丝所生的儿子,他的生日是每年的3月17日。
二、河神的结局
在《庄子·逍遥游》中说:“纵横篇”“宋有荆氏者,喜集鸥鸟,至则去,而去则来。”。意思就是说,在宋国有这么一家姓荆的人,特别喜欢聚拢水鸟,不过聚拢了又放走,放了又聚拢,周而复始。
庄子认为:“鸟之所以爱渊者,非惧其身灾也,欲得其快乐”,鸟喜欢的并非是渊的水,而是玩水的快乐。
于是,庄周的弟子韩非子得出了这样的道理:“则故泽之于鸟,乃贵是其乐,不贵是其所也。今夫天下之法,有似于渊者也。赏者,名之荣也,其实倍腰中二肉耳。君子虽不赏,犹堪于优优而食之,犹将为之。夫不赏之名,固不及郡中一偶,然而狗犬之于名,犹倍百里也。今有人于此,欲穷其渊,去其鱼鳖,其可得,意者其必众鱼耳。今夫世之法,不知贵无为,论赏至重,致刑至厉。故小刑勤起,大刑待时。及其赏也,虽当,不如其论之少也。及其罚也,虽当,不如其论之毒也。”
所以,韩非子认为:“不务行其所无贵,而务释其所以为贵,则天下之奇才,亡为彼傲。”如果他不珍惜自己独有的珍贵品行,而一味追求名声,那么天下奇才都将隐没不显。
而在《吕氏春秋》中,对于“河神”的态度是这么写的:“凡为善,必顺知微之行而后成,此白工之所以为君也。汤之伐桀也,刑臣杀主,而立功天下,名垂后世,虽其为正与,然犹有所为之也。桀刑臣杀主而为恶,至刑杀也,行罪也,不为善。”
也就是说,虽然汤伐桀,是一种正面行为,但是在吕氏看来,这是一种只以自己意图为去就取舍的行为。以汤之盛,犹有为己之意,况天下之一国,万民之众,当行其所为,舍其所舍,而为天下之主,而可随意哉!
所以,吾以为,吕氏对“河神”的批评,看似是将思想指向“善”的反面,似乎要否定的正是“行善”而已。但是,其最终指向的,却是“为君”的“为”君之意,在于“为”字“为”君之意,显然是在于其“为”之者,却是要行其所为,舍其所以为,才是“为君”之道,也是“为政”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