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属于五行属什么?
“予”,古同“余”,我,我的;给我(后起意义)。《说文》:“予,献也。”“予”本为主动给予义,故引申出赐、与等动词;又因“赐予”是皇帝恩宠的表现,故有尊称义。由给予义可以引申出施与、授予、给予等动词;在文言文里又有“认为”的意思,如“予以为”。 “予”字的金文作“ ”形,象手持武器的武士形象(即盾牌和刀) 。小篆简化成“”,中间部分仍然是个“人”字,表示持剑的人。隶书进一步演变为今文中的“予”。
许慎《说文解字》认为“予”是“赐与人也”(就是给人或事物),因而从“舍”得声,并指出“舍”的本义是将财物分给百姓,引申出舍弃、停止的含义。段玉裁《说文解注》解释说:“古者以财与人曰赐,予亦谓以财与人。今人所言给与、给与,盖转语词耳……其本义则必有所与而后予焉。”可见,古人将“予”看作一个给予义的词语。
王力先生在《古代汉语》中指出,古代的“予”与“取”是一对反义词,它们都有给予义和夺取义两种含义。由此可知,最初的“予”指自我给予,而“取”表他人获取,二者相对。后来,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开始从事剩余产品的交换,于是便出现了表示交易中给付的“给”、“与”等词。随着“予”的使用范围的扩大,它的原始含义便渐渐被人们遗忘,而“给”、“与”等词却继承了“予”的交易给付义,从而成为今天常用的词。这种变化正反映了语言的发展规律——新生的词取代古老而又陈旧的词。
“授”字从手从攸,意为用手指点东西。在甲骨文中,“授”的下面还加了手杖,用来强调用手传递物品的动作。因此,“授”最初是与手杖有关的动作,表示用手引导、传授、交付、授与等意思。它主要用来表达别人把东西交给对方,而“予”一般用在自己给予别人的动作上。 《尚书·舜典》载:“乃初赏天下,帝禹立而后受始封。”孔安国传云:“言尧既禅位,帝禹立,而舜遂分九区之田赐诸诸侯,各就其疆而履之,谓之受封。”这是“授”用于帝王赐封之义的最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