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和医保是一张卡吗?
以前是两张,现在是一张“医保障”联名卡了。 2018年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后,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申办社会保障卡,提供持卡人参保期间的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待遇,并按照规定报销费用;个人账户资金实行累计记录、统一支付,不得提取现金,也不支持转账或者消费。
同时发布实施的还有《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计入统筹基金后,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办法》还明确,个人持有的医保卡不再具有刷卡功能。今后看病就医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确认,并在指定医疗机构窗口办理刷卡业务。
在2019年11月份,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门诊预约挂号就诊的通告》指出,自2019年11月起,参保人员可直接通过“北京通”APP或各大医院自助终端设备上出示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完成预约挂号和当天挂号,直接按预约时段提前半小时以上到现场办理就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