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拼车合法吗?
法律是禁止的,但是实际上法不溯既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明确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按照高速公路管理的限定进行收费管理”、“非收费公路不得收取费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也指出,“未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取车辆通行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通行费。” 目前网络上很多所谓的律师意见都是通过网上搜来的,不可尽信。关于拼车是否违法的问题,有律师表示,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拼车属于合乘行为,应予以允许和提倡;也有律师认为,拼车违反了行政法规,应当认定其无效…… 对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曾专门作出过司法解释,对网约车等新兴事物做出了界定:
“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基础,结合网约车平台,为乘客提供汽车租赁或出租车服务,并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实现车辆共享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称的名称为‘网约车’的新兴经营活动。” 同时,该解释还明确了有关网约车经营行为的效力: “经工商营业执照核发且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法人企业,以及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具有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合法身份,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线路、区域、时段运营……” 也就是说,虽然法律规定了不允许非法拼车,但基于过去已经存在的客观情况,为了保护交易和安全,法律上进行了追认,承认了拼车的合法性,不过也进行了必要限制(如网约车必须办理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