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的结局是什么?
《山海经》中记载:“水兽好为恶,一曰女鳖。”,这说明,在很久以前,人们认为女娲和鳖是同一种动物,是恶的、不好的,而《楚辞·天问篇》中居然说女娲 “孰察孰营”,这真令人费解。但也许这些“不好”的印象都缘于人们把女娲和神话中另一个“女役”之神混为一谈,这个女神叫女魅,是女娲的化身之一,“共工之女,号为女丑,化为人身而四足,衣青衣”,她在人间的化身即为了惑乱遂人的女魅,而被黄帝斩于嶓冢之山。而神农生祭的,则是她的另一个化身,即与赤龙相合而生玄龟的巴曲。
而《山海经》的女娲,也有另外一个身份:
又有人名曰女娲,其化为螺,其轻者为龙,所羡者为玄珠。
这一部分似乎在说女娲本来是人,然后变成了螺,她的身体轻如薄雾,变成了龙,并获得了玄珠。这个玄珠,就是她造人用的液体,是她赋予人灵气的宝物。而这玄珠,在《抱朴》卷十八中又称之为“灵剑”,有斩邪、杀蜈蚣、防瘟疫的功能,是仙家斩妖除魔的宝物,可以劈开石头、斩钉截铁,“千年之骷髅,皆可以被斩灭”。
《拾遗记》中对女娲的传说:“其神即云:女娲乃黄帝之妹,世尝以一年十二月计之,人以为不如珠之和(即娥皇),帝乃嫁女娲于神农。”,这说明,早在炎黄时代,即有女娲氏一族;而《路史》中还说:“女娲,有神者,状卵而有珠,在今密县之岳石山,或曰古之戴胜国,即此山也。”认为女娲是神人,她的形象是蛋状并有珠,即“肉鳞”,居岳石山,即今密县,或曰女娲氏族乃是戴胜族人所建国,即密县之岳石山。
但《庄子·逐丑篇》又说了这么个故事:“人面马身,一日十日,翼若垂鸟,名曰固趾。《春秋》曰:舜生瞽瞍。瞽瞍,盖庶人所生也。舜既为尧所臣,未免法宫,故及老得志,思与为男女,是为女娲。”,这是说,人是女娲所造,但男的是人面马身(或为狮身),女的是一目一日,长着鸟的翅膀,称为姑咤。之所以人们把女娲当作男性,是因为“舜既为尧所臣”,而将女娲与其老夫重华合称为舜,即“思与为男女”。这段是说因为舜做了尧的臣子,不能与女娲同房,“未免法宫”,即老实地遵守宫室之禁,等到退休后,才与女娲同眠,生下了儿女,包括鲧禹、西王母以及夏后启等人,这就是所谓的“老得志”。但故事又接着说,老得志之后的女娲并不得好死,“遂乃嬖跖,受生窃启。不辜马迹,乃沈珠碧濑。”,这就是我们的“巴蛇吞象”的神话源头,女娲被巴蛇吃掉。而所怀之罪,则是犯了“十过”之一的“淫惑”。(这也说明,夏代之后,才有巴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