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字的五行意思是什么?
“予”字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予,施也,从台,台亦声。一曰与,给予之与”。 可见,许慎先生认为,“予”的本义就是给予的意思;此外还有另一种说法,即“予”和“与”是两个不同的词,在这里“予”当“给、授予”讲,而“与”则是“参与、帮助”的含义(见《古汉语常用字典》,北京语文出版社1984年版)。我认为第二种看法不正确,因为根据汉字的构字规律,通常表示相同或者相近含义的两个或两个字根组合而成的汉字,其意义也是相同的,所以第一种解释是正确的,这个字最初的含义就是给予的意思。不过这种单纯的给予应该是一种单向的给予,而不是像现在所说的互惠互利的那种给予。
再进一步看,为什么会有这两种解释呢?其实,这是由汉字中形符和声符的不同来源所造成的。我们通常把以象形、指事的方式来表示意义的文字称为“意符”或“义符”,比如“日”“月”表示太阳月亮,“人”表示人体,这些都属于意符或称义符。而我们通常把用声符来标志读音的文字叫做“音符”或者“声符”。例如“京”“莫”属于声旁,而“明”“晴”“清”则为形旁。由于形符的来源不同,造成同一个字的不同发音,进而导致同一个字的不同含义,于是就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解释方法了。
按照这种解释,显然“予”是一个会意字。但是它的结构非常特殊,既不是左形右声也不是上形下声更不是内声外形,而是上面形声下面会意的复合字形。也就是说它上面的口和台两个部分组成一个音节yu,表示它的发音;下面的予构成整个字的含义,表示给予的“予”。因此可以说这个“予”是个典型的合偏旁造字法所构成的汉字。那么它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呢?
首先,我们从甲骨文中来看这个字,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个双手捧着东西递给别人形的图形符号,这正好说明了本义就是给予的意义,这与《说文解字》的解释是一致的; 从金文的形体上看,它与甲骨文相比变化不大,基本上还是延续了上一时期的书写特点;小篆时期,字形发生较大变化,由原来的左右并列的结构变成了上下结构的形状,而且形体的左边开始变得复杂起来,这说明这个时候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了字形的变化对字形含义的影响,从而开始了对字形进行规范的过程;隶书阶段,这个字的形体又发生了较大的变动,尤其是下半部分的形体已经基本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不过上半部的口部仍然保持着原样没有改变,只是里面的点变成了一竖而已,但这一小小的改动却使得整个字的含义发生了变化——从此之后,除了极少数例外之外,这个字的下半部分一律不再写作“予”字,而一律写作“弋”了!
至于为什么要将上半部分的形体写成“弋”而不写成“于”,这就涉及到汉字演变过程中关于形变的原则问题了。我们知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记录方式也在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之中,就语言符号来说,一方面为了适应当时语言的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的满足人们的实际生活需求,所以在发展过程中就出现了一些音同义近或者是音近义同的新的文字,但是这些新产生的文字往往不具备独立的表意功能,它们只是原来那个字的附属体罢了。因此,为了保持原有文字的稳定性,防止因过多地增加文字而带来的混乱局面,就必须对新出现的文字做一定的限制,也就是规定哪些文字只能作为某个文字的辅助部件,而不能单独作为一种表义单位出现。这样既可以避免增加大量的新的字符,也可以使人们可以容易区分新旧字体之间的差别,不至于产生混乱现象。
这就是汉字在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原则——“省写法”或者叫做“省写原则”——简而言之就是以不变应万变,凡是遇到这种情况一律用省略法来解决——这就是汉字简化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这个字里,上半部分的“口”和下面的“予”都是不变的,只不过中间的“予”改成了“弋”。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在古代“弋”和“予”这两个字同时存在并且都有相应的表义词的,但是在发展到后来的隶书中时这两个字被完全分开了,也就失去了原来的表义词的功能,只留下了作为一个辅助部件的作用,所以我们现在的简体字里将它们的下半部分全部写成弋”而不考虑它们原来的形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