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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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在北京工作两年了,公司一直给上着公积金,我想买房,请问能提取出来吗?具体怎么操作呢?

答: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

1.非京籍职工离开北京的;

2.在京缴纳满5年(包括补缴)的;

3.在本市没有住房(包括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及商业贷款购房)。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职工申请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本市限购区域内自购住房的首付款或补偿金,提取金额累计不应超出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如果您是首套房,那可以直接走公积金贷款购买流程,如果是二套房,就只能走商贷了~

如果您想一次性把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也可以!但是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外地户籍,在异地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

2.在北京没有房屋登记记录(包括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且符合《关于北京市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发〔2006〕48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情形之一。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应当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出境定居的;(四)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调出本市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租房自住的;(七)离退休的;(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十一)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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