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李某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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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答案,好像没人说过这个段子: 2014年3月18日晚九点五十分,一名身着黑色上衣的矮个男子来到铜锣湾怡和街3号嘉华商业大厦对出的地铁站内打算乘地铁,不过他并没有买票就进入了隧道。几分钟后,该男子走出隧道,手里多了一个黑色钱包。他一边在街上走动,一边打开钱包仔细查看财物是否齐全。 原来,这名男子是一名扒手,他之前进入地铁隧道时,已经将手放在别人的口袋里准备行窃了。因担心被监控摄像头拍到,他用外套遮掩身体,并不断左右张望,确认安全后才从隧道里走出来。

当时,香港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行动,到事发地点将这名可疑的男子控制。随后,警察在男子的外套里搜出了约750港元(约合620人民币)现金、一张身份证及多个银行账号存折等物。经盘问,男子称自己的真名叫李伯,今年54岁,四川威远人,来港多年一直从事帮他人迁户口的工作。至于为什么会在深夜独自一人在街头行走,李伯却支支吾吾说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当警察询问他是否有携带护照时,李伯称自己的护照可能在机场过海关的时候丢了。当他听到警察要将其送回内地时,李伯连忙求情,“我年纪大了,无处可去……希望警察先生们给我一条生路吧!” 最后,李伯因涉嫌盗窃被警方拘捕。 关于这个段子的来龙去脉,可以看看这篇新闻稿: [标题]内地人士赴港「打劫」 盗走750元逃回内地 [正文] 一名内地男涉於前日深夜在铜锣湾商场偷去价值约750元的物品后,逃回内地,被控以串谋盗窃罪,昨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李伯(54岁,四川人)遭指控与同案女被告人叶某於去年9月30日凌晨,在铜锣湾怡和街3号嘉和商业大厦对出地面,与另一不知名女子共同盗窃一枚铂金戒指及一只价值约750元的iPhone手机。 由於涉案iphone已被刷机还原,警方未能取得任何线索查明该机的持有人,故案件并无继续追讨。 法庭获悉,李伯及叶某均为无业,且身无分文。两人2009年至2012年间先后7次因触犯香港法律而被定罪,分别被判囚14至18个月。 辩方律师指,李伯是第二次来港,由于不识字且语言不通,在港一无亲友二无关系,若判监禁将会对其造成「毁灭性打击」;而叶某则是初犯,又涉及孕产期,同样不宜判处监禁。 法官采纳二人律师意见,认为他们再犯可能性低,且本案赃物价值不高,考虑到二人均有悔罪表现,遂判处李伯监禁一年半,叶某缓刑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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