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为什么没有死刑?

苑悠然苑悠然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993年,香港发生了一宗骇人听闻的“屯门色狼案”。 一向以文明开放著称的香港社会,竟然有24名女子在深夜的住宅区内遭到强奸! 警方迅速逮捕了51岁的案犯李森,令人震惊的是,此人系香港有名的大富豪、房地产开发商,身家上亿。 据李森自己供述,他从1986年起就开始实施犯罪,至被捕时止,已经对至少70名女性实施了强奸。

对于如此丧尽天良、罪恶滔天的罪犯,港英政府居然只判了其6年有期徒刑! 更离谱的是,李森在狱中仍能被允许保外就医,并在香港富佬圈中继续逍遥法外。 直到1996年,李森才因另一起强奸案被加判14年监禁,但此时距离他第一次作案,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之久。 这时候他才刚刚满50岁,正处壮年。

可以说,在这起案件中,港英政府极度的纵容和低效的司法体系,使得李森毫无代价地挥霍了十年的青春,并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当时,这一案件在香港乃至整个亚洲都引发了巨大的社会震动…… 而类似李森这样的犯罪分子,在当时的香港并不是个案。

例如在同一时期,一名叫何俊明的男子因强奸未遂被警方逮捕,经查明,其此前已在夜间强奸过两名女子,并且有过两次强奸前科。 对于这样一个人渣,法庭最终也只是判了其两年监禁,何俊明在狱中仅仅服刑一年半便重获自由。

又比如,一名叫黄利明的男子在家中绑架挟持人质,强迫对方与其发生关系,之后因害怕罪行败露,在临湖建筑即将坍塌的情况下,将人质推下湖中,导致其死亡。 此案涉及故意杀人与强奸罪,按照刑法规定,应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但是,法院最终仅以量刑过重为由,判了其12年有期徒刑。 ………… 像这样因为量刑过重而错案的案例,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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